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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不同意我撤回执行申请,有哪些解决方式?

时间:2025-01-04|栏目:宣城律师|
驳回执行申请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,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撤销或者改正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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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是您败诉了吗还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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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通过起诉,有了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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